西安市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政策实施后,西安市参保职工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个人账户的资金也可以给家庭使用。
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西安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是指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
一.人员范围
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含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起付线为200元;
(二)报销比例
1.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2.二级医疗机构60%;
3.三级医疗机构50%。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
(三)支付限额
1.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为2000元;
2.退休人员**支付限额为2500元。
注意:年度**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四)门诊统筹医保支付金额纳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三.补充说明
(一)参保职工享受住院待遇时,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二)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门诊特检特治待遇有交叉时,先使用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门诊特检特治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一.功能介绍
家庭共济是指授权人将自己的个人账户授权给自己的亲属使用,使用人在进行结算时会直接通过授权人的账户进行结算。目前仅限陕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申请授权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绑定人员分授权人和使用人(绑定人与使用人必须在相同地市参保),授权人为个人账户共济绑定的申请人,使用人为授权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陕西医保”家庭共济页面绑定配偶、父母、子女信息,绑定后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个人及家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操作步骤
1)下载陕西医保APP
2)进入“家庭共济”页面
3)填写绑定信息
4)查看绑定结果
5)展码结算在进行
家庭共济扫码结算时,应当展示当前使用者的电子凭证码,在进行结算和扣款时,会支取授权者的个人账户余额,当授权者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剩余部分由使用者用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